荧屏背后的腐败

杂文选刊 2017年10月10日 11:56

荧屏背后的腐败揭秘影视剧购销利益链与潜规则

高珈佳 霍文鹃

编者按:

我国每年电视剧产量超一万五千集,但播出集数仅九千集,三分之一的电视剧拍出来后或无法见天日。巨大落差,使影视剧购销成为一个“巨坑”。

疯狂

业内人士透露,电视剧属于大众文化产品,其特殊属性无法用有形评判标准来评价优劣,没有量化标准,电视台在买剧时自主空间很大。购销环节存在各种不透明,购买方的决定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上,他们也就成了影视公司的重点“公关”对象。

电视剧购销与工程建设、广告投放,一起被业内视为广电系统三大腐败重灾区。

去年2月4日,张苏洲被检察院决定以受贿罪逮捕,他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一案,累计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超过一千六百万元。起诉书显示,为其送钱的主要是广告、电视剧和大型节目制作公司高管,该省广电中高层干部职工,以及国内知名歌唱演员等三类人员,行贿者瞄准的都是张苏洲担任台长所掌握的广告经营、电视剧及节目购销、人事调整等诸多方面的高度决策权。

和张苏洲一起被查的还有总编室原主任肖融。由于负责电视节目外购、财务审批等工作,肖融多次非法收受多家影视公司和相关人员的贿赂,共计现金五百四十一万元、金条九根。作为回报,肖融在电视剧采购、付款审批等方面承诺或直接为行贿者提供帮助。

疯狂地受贿,疯狂地买剧。据统计,该台2011年至2013年共采购电视剧三百二十七部,总价二十四亿元。为将如此巨量的电视剧在合同期内播完,该台卫视频道每天播出电视剧十集以上。即便如此,到2014年8月,还有二十一部总价值两亿一千万元的电视剧来不及播,库存积压非常严重。

“对赌”

电视台竞争的核心是收视率竞争。只有收视率上去了,才能吸引到“金主”广告商。然而,电视剧是买“预期”,一部电视剧播出前,最有经验的业内人士也拿不准它究竟是爆品,还是票房毒药。这也正是电视剧购销行业很难量化指标的原因之一。业内人士告诉南都记者,即便遇到“致命”的收视率考核,电视台也有应招,通过“对赌”,他们把风险转嫁给影视公司。

很多电视台在和影视公司签署电视剧购买合同时,都会附加一份“对赌协议”。即制作方在卖剧时,必须向电视台做出收视担保———该剧在播出时必须达到协议中保证的收视率数值,卖方才能从电视台拿到全部的购片款。否则,会按照协议比例进行相应扣钱。

比方说,某电视剧,在收视率达到1%时的单集叫价为一百万元,一旦收视率每低0.1,电视台将扣除单集购片费十万。如果最终收视率只有0.9%,那每集的单价跌为九十万元,若收视率达到1.2,那每集单价就涨为一百二十万元。

业内人士透露,目前电视剧全国收视率能在1%以上的全年也就二十几部,并且都集中在几个一线卫视,价格也在每集百万以上(一百万至三百万之间)。而来自央视索福瑞的数据显示,去年卫视播出的电视剧中,七成电视剧平均收视率低于0.5%的及格线。

陕西文化投资集团董事长王勇曾表示,“我国的电视剧产业更像是一个圈子,而不是一个成熟的产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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