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无证执业被罚6000元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汪万里)东莞市东城卫生监督所昨日公布了今年7月10宗行政处罚案件,其中一家美容公司由于未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被罚款6000元。
据了解,天津痘博士美容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被警告并罚款1300元;东城集美轩美容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被罚款6000元;东莞市高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蔚蓝星湖管理处安排未获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罚款500元;广东启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东莞东城分公司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被警告并罚款800元;东莞市铂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东泰社区东泰花园小区室外游泳池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被警告并罚款800元。